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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就医大事!今后,在包头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业务可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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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2 09: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市医疗保障局再推惠民新举措
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下放旗县区


小编从包头市医保局了解到,为了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办理业务,更好地服务参保群众,现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业务由市医疗保险局下放至各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群众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就近办理此项业务。此次精简下放取消了城镇职工保险转城乡居民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返还业务,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可继续使用,直到用完为止。同时死亡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一次性返还取消了提供死亡人员停保单材料流程,极大的方便了市民办理相关业。

“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经办所需资料
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
1.参保人员(本人)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复印件
2.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二代社保卡或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4.不能提供本人银行信息的,可提供家属银行卡信息(二代社保卡或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家属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死亡参保人员和家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或街道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返还金额在2000元及以上的同时附家属继承公证书。
转出统筹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一次性返还
1.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员(本人)转出统筹区停保单复印件
3.参保人员(本人)二代社保卡或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注意
(一)此次下放遵循就近原则,各参保单位或个人就近选择医疗保险保经办机构进行返还。各经办机构不得推诿。
(二)此次下放取消了城镇职工保险转城乡居民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返还业务,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可继续使用,直到用完为止。死亡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一次性返取消提供死亡人员停保单。
(三)之前下发的通知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包头发布&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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