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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查处无证无照非法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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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5: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网络配图)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打击非法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稳定。
根据《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包交发〔2018〕405号)和《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安排及分工的通知》(包交发〔2018〕422号)精神,结合全市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查处无证无照非法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打击无证无照非法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二、责令非法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从即日起停止经营。
三、联合整治将采取现场查处,接受举报和监管平台轨迹取证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从重打击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在本市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公交车站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在本市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公交车站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对强拉硬拽乘客或造成乘客物品损坏以及与乘客发生肢体冲突的叫喊站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拘留等措施从重处罚。
六、对违反本通告,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活动的各类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各自职责权限,依法从严查处。
七、违反本通告,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号召全民参与抵制交通陋习。
积极呼吁广大市民“珍爱生命、拒乘黑车”,鼓励广大市民群众针对客运市场和交通秩序相关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热线12328。
九、本通告有效期为5年。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包头市公安局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1日  

来源:包头交通运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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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6: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滴滴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今天我坐了一个滴滴车!从4s店买车是14万出头!从网约车平台买就得要17万!这中间为啥会出来差价?哪个部门监管这些!最重要的还花了十多万以后车的户还不是自己的!是啥公司的!这是怎么个意思?
发表于 2019-3-21 15: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网约车算不?
发表于 2019-3-23 14: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自由发APP的大力支持与关注!
发表于 2019-3-23 14: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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