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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公安分局自由路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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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7: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3月12日,青山公安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得到线索:有人收购、运输大量废旧电动车电瓶,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废物。派出所立即组织所内精干警力在青山区将正在拉运废旧电瓶的违法嫌疑人刁某某查获,当场查获并扣押随车拉运的废旧电瓶500多块,重约3.15吨。
民警将嫌疑人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嫌疑人刁某某经营二手电动车店,平日以“以旧换新”的方式收购废旧电瓶进行二次售卖。随后,公安民警委托环保局对扣押的废旧电瓶进行鉴定,认定上述废旧电瓶为危险废物,具有毒害性。因废旧电瓶属于危险物品,刁某某的收购和拉运废旧电瓶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刁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青山公安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对其拉运的500多块电瓶(重约3.15吨)予以收缴,下一步派出所将与环保部门联合对该批电瓶做无害化处理。

来源:平安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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