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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了《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机构设置等内容,并就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各项改革作出了安排。
设置党政机构50个
根据《方案》,我市市本级共设党政机构50个,其中党委机构14个,政府机构36个。《方案》明确了我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二是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市、旗县区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展机构改革,为谱写“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包头篇章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自治区党委负总责,市委具体负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机构职能调整优化
根据《方案》,我市对应国家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对相应机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优化。
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如:组建了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等,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市军民融合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二是加强了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委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的管理。如: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工作,统一管理宗教和侨务工作等。
三是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充实了新职能。如:组建了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牧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重新组建了市司法局,优化了市审计局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
此外,我市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包括:市委办公室、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我市严格遵循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考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充分体现高度一致,又因地制宜组建了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等,并对一些市委机关和政府部门进行了调整,充分体现了我市地方特色。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在人大、政协机构改革方面,重点是完善优化专门委员会设置,对照自治区人大、政协机构设置,我市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台侨联络外事委员会更名为文化文史资料和台侨联络外事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教科卫体委员会。
在群团组织改革方面,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相关部署和要求,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同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除行政执法职能外,其他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牧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和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探索。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市本级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1个执法层级。旗县区执法队伍不超过8支。整合苏木乡镇各类站所力量资源,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研究制定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强化刚性约束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机构实行限额管理,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在自治区核定的编制总量内,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总量。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査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干部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工作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明确时间节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机构改革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先转隶、再“三定”的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其中,市本级在1月22日前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配备、办公用房调整、人员转隶、机构挂牌、“三定”规定(草案)报送等工作,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各部门“三定”工作,3月10日前组织实施基本到位。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设置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统一战线工作部
政法委员会
政策研究室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室)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外事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
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老干部局
保密机要局
说明:包头市党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3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室挂市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市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保密机要局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包头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办公室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农牧局
商务局
文化旅游广电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体育局
统计局
林业和草原局
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防空办公室
扶贫开发办公室
医疗保障局
信访局
政务服务局
外事办公室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说明:包头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6个。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区域经济合作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局挂稀土产业发展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局、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文化旅游广电局挂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