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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记者在昆区乌兰道看到,昆区城市执法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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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0 1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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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记者在昆区乌兰道看到,昆区城市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正把随意停放的自行车、共享电单车摆放入规定线内,整条街道两侧乱停乱放的车辆全部摆放整齐,为他们的辛苦付出点赞,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停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不占用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公共通道停放车辆。”

全媒体记者: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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