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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首个,一城通办!包头市5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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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2 09: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近日,包头市民政局出台《包头市困难群众申办最低生活保障“一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在市域内彻底打破申办低保的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自5月起全面实施低保居住地申请“一城通办”。

我市是自治区范围内首个先行先试的地区,这将大大提升社会救助便捷便民水平!

申办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且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城乡困难群众(以下称:户居分离对象),在本市非户籍地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的住所,可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申请低保救助。

同时符合居住地、户籍地乡镇(街道)低保申请条件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向任一方提出申请。

工作流程

居住地申办低保分跨县(区)和跨乡镇(街道)两种情形。

受理申请


申请对象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递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

发起协查

户籍和居住地跨旗县区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报旗县区民政部门,旗县区民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向户籍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发起协查函;跨乡镇(街道)的,直接向户籍地的同级乡镇(街道)发起协查函。

入户调查

户籍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收到协查函后,与居住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分别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户籍和居住地入户调查。

民主评议和一个大厅联审联认


居住地乡镇(街道)受理户居分离对象的书面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并按照审核确认程序开展一个大厅联审联认。

张榜公示

户居分离低保对象实行两榜公示和长期公示,并同时在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

确认函告


居住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收到户籍地的公示情况函告后,要及时进行研究,并确定能否纳入低保。

拟保金额

居住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对于可纳入低保的,在拟定保障人数和保障资金后,函告户籍所在地同级机构,两地再次进行公示。

发放资金

两地公示无异议后,属跨旗县区的,由居住地审批部门将审批意见(申请审批表扫描版)函告户籍地同级部门,户籍地审批部门确认后,从次月起通过社会化渠道将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属跨乡镇(街道)的,由居住地乡镇(街道)进行审核确认或将有关资料报旗县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户籍地乡镇(街道)从次月起将低保对象信息录入发放清册,通过社会化渠道将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

包头市社会救助咨询热线




来源:包头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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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2 09:3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一城通办!包头市5月起实施...
发表于 2022-5-12 09:5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这项服务真是不错,打破申办低保地区隔阂和户籍壁垒,方便老百姓
发表于 2022-5-14 09:0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厉害了包头                          
发表于 2022-5-14 12:4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这些需要申请低保的要尽快办!
发表于 2022-5-14 16:4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困难群众申办最低生活保障“一城通办”工作实施
发表于 2022-5-14 22:42: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一城通办!包头市5月起实施.
发表于 2022-5-15 07:4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我市是自治区范围内首个先行先试的地区,这将大大提升社会救助便捷便民水平!
发表于 2022-5-15 13:2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这政策很好为民办实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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