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包头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759|回复: 30

@包头市民,名单曝光!请下列人员于5月19日前办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14 10: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4]121号)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有关规定的通知》(内建金[2015]446号)的规定,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住房公积金欠缴一年以上的借款人,我中心有权采取终止借款合同,追回全部贷款本息或上调利率至商业银行贷款水平的措施。

经我中心电话、短信多次通知,下列人员仍未办理补缴业务或提前还清贷款业务。请下列人员于2022年5月19日前到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受理部办理相关业务,到期仍未办理的,我中心将于2022年5月上浮其贷款利率至同期商业银行贷款水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告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5月12日






来源:包头市住房公积金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发表于 2022-5-14 10:3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民,名单曝光请下列人员于5月19日前办理
发表于 2022-5-14 11:2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民,名单曝光!
发表于 2022-5-14 11:2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民,名单曝光请下列人员于5月19日前办理
发表于 2022-5-14 12:0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应该按住房公积金规定执行!
发表于 2022-5-14 12:1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经我中心电话、短信多次通知,下列人员仍未办理补缴业务或提前还清贷款业务。
发表于 2022-5-14 12:2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应按公积金有关规定办理!
发表于 2022-5-14 12:5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发表于 2022-5-14 15:4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爱上包头 ( 蒙ICP备09000539号-13 ) 蒙公网安备 15029002000329号

GMT+8, 2024-11-25 23:13 , Processed in 0.03452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