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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高女士的话让人一头雾水——到底谁关闭的燃气总阀?凭什么关闭燃气总阀?事情还得从上个月说起。
4月的某一天,家住万郡大都城三期的高女士正打算做饭,但是燃气灶突然打不着了,跟邻居打听后才知道,整栋楼都没有燃气。大家先排除了欠费的可能,又联系了燃气公司得知供气正常,物业也表示没有发生异常情况,那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直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排查后才确认,原来是有人关掉了这栋楼的燃气总阀,而燃气总阀恰好安装在了二楼业主的家里。
起初,大家以为是二楼业主误操作导致,但是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燃气供应断断续续,有时候一个星期之久没有燃气,有时候偶尔两三天可以使用,这么不规律且频发的停供燃气,让居民根本无法正常生活。虽然大家不愿相信,但还是有人猜测可能是二楼业主故意而为之。随后,大家找到二楼业主,核实情况。得到的回复出乎他们的预料:燃气主管道在我们家,太碍事儿了,要求把燃气总阀挪出,不然就关闭阀门。
听到这么诧异的答复,所有人都惊呆了,同时也印证了少数人的猜测——时有时无的燃气,确实是人为控制的。燃气总阀门如此“任性”的开关,真的是主管道碍事导致的泄愤吗?业主要求被移走的诉求能否如愿呢?
万郡开发商代表刘先生: 二楼业主不经常在家居住,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回来后发现厨房下水堵塞地板被泡,他认为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造成自家下水被堵,为了表达不满,自己找来工具强行关闭了安装在他家的燃气总阀。
对于如此重要的总控开关,为何安装在某业主家中,且能随意控制的问题,包头市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燃气管道的设计和排布都是经过专业人员反复研究的,万郡三期的管道是有图纸和审批合格文件的,它铺设的合理性是合乎审批流程的。对于业主提出移出的诉求,暂时无法得到支持。此外,业主随意关闭阀门的行为,已经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业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直播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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