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安排25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调整优化升级 2月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发布的第三场——“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专场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工信厅、科技厅、人社厅、住建厅、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2022年,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制造业投资增长42.6%,占全部投资的比重提高4.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2.8个百分点;制造业占GDP比重达17.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今年,内蒙古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强化技术创新,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促进工业调整优化升级。近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实施,其中,支持工业调整优化升级政策多达45条,这些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自治区已安排25亿元专项资金来兑现,为内蒙古工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与活力。 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广收介绍,2023年,内蒙古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 为推动工业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实现内蒙古工业高质量发展,今年,内蒙古将加大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给予一次资金奖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对自治区评定的工业技改投资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节能降耗先进企业、数字化应用先进企业、“专精特新”先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铮介绍,今年,内蒙古将抓住新能源发展历史机遇,全力推动新能源加快开发和全产业链建设,努力在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为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撑。 在抓新能源开发建设方面,主要做好新能源开发建设与消纳利用。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进第一批2020万千瓦、第二批1188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成并网,推动第三批1170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开展蒙西至京津冀、库布齐至中东部、贺兰山至中东部、乌兰布和至华北4个沙戈荒大基地项目前期工作。
继续支持源网荷储、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风光制氢、全额自发自用、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六类市场化项目建设,多方位多角度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推动新能源项目建得更快,绿电送得更多、用得更好。
此外,对于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生态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按要求配建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予以支持。在抓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方面,将按照“空间分离、时间同步”的原则,配合协同自治区工信厅等部门,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宽在会上介绍,2023年,内蒙古实施高新区提质增效行动,投入1.6亿元支持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区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争取新培育建设自治区高新区2~3家。 内蒙古将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建好用好已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全力推动呼包鄂国家自创区、国家稀土新材料和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能源科学内蒙古实验室建设。
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15.7亿元。在启动首批12个“揭榜挂帅”项目进行探索的基础上,继续以“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科研任务组织形式,在“种业”“双碳”领域,部署实施了26项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同时,面向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化工、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部署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数字经济、军民融合等一批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专项,通过产学研全链条技术攻关,突破了一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其中,自治区新能源重卡产业链链长单位北奔重型汽车集团通过“揭榜挂帅”项目成功开发出基于应用场景的120kW燃料电池牵引车,有效提升了内蒙古新能源重卡领域的科技支撑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王立梅介绍,围绕现代农牧业、新型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链,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即时办理“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备案手续并首次开展企业引育人才奖励。同时,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落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谭林介绍说,2023年将推动全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000个。 自治区住建厅为推进落实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出台了《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截至2022年底,全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共充电桩8200余个。
来源:草原全媒·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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