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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注意!这项费用请按时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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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6 09: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关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告知书

    包头市范围内各单位及职工: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包头市“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双招双引一优化”动员大会要求,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范围:国有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请各用人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参保的自觉性,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提高社会信用度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各单位职工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督促所在单位为其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已注册成立且已招用员工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此基础上,我市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来源:包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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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05:1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3-2-28 09:3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关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告知书
发表于 2023-5-1 18:1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关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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