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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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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4 10: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告

下列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欠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经我中心催告后仍拒不缴存。现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开始,将下列职工尚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的利率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LPR水平。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公积金上浮利率人员名单



来源:包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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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18:2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内蒙古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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