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8月1日,吴某驾驶货车将高铁工程垃圾运到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王元地一孔桥附近倾倒,该行为违反了《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清扫、处理垃圾、污水、粪便的。”千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依据《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清扫、处理垃圾、污水、粪便的,给予警告,可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千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吴某作出罚款900元处罚。
案例二
2024年8月5日,王某驾驶货车将高铁工程垃圾运到千里山镇巴音乌素村鄂尔多斯于乌海交界处110国道西侧附近倾倒,该行为违反了《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清扫、处理垃圾、污水、粪便的。”千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依据《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清扫、处理垃圾、污水、粪便的,给予警告,可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千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处罚。
案例三
2024年8月14日,李某驾驶货车将高铁工程垃圾运到千里山镇新园社区道东与林荫街道金裕社区交界处附近倾倒,该行为违反了《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清扫、处理垃圾、污水、粪便的。”千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依据《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清扫、处理垃圾、污水、粪便的,给予警告,可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千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李某作出罚款900元处罚。
针对以上三起案件,千里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建筑垃圾的源头开展追溯查处,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加快清理包银高铁千里山镇段沿线垃圾的函》,督促该公司加快清理沿线工程垃圾,并加强各工程标段管理,严格按照海勃湾区建筑垃圾规定的时间、路线、处置场地及其他有关要求清运。
来源: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乌海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