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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齐位于内蒙古土默特平原西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金三角”轴心,也是古乐府《敕勒歌》所描绘的敕勒川的腹地。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萨拉齐始有建制。乾隆四年(1739年)设萨拉齐协理通判厅,二十五年升为理事通判厅,归山西省朔平府管辖,是内蒙古建制最早的“口北五厅”之一;民国元年(1912年)降为县,归山西省归绥道(后称绥远特别区);1928年建立绥远省后,归绥远省,1949年和平解放。
1951年设萨县专区,次年专署迁集宁市;1958年撤县并入土默特旗,旗府从呼和浩特迁驻萨拉齐镇,1960年迁往察素齐镇。
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土默特旗分为土默特左、右二旗,1969年正式建旗,萨拉齐为土默特右旗治所,属归包头市。萨拉齐从建制至今,已有近300年的历史。
萨拉齐是西口之路上西北地区最大的落脚地,也是晋商在西口路上的第一站。走西口的人们来到萨拉齐后,先要在这里立足扎栈,有的在这里安家定居,而后再从这里走包头、走后套、走草地、走西银。
这也是今天许多包头人、后套人说起老家,往往不说山西,而说萨县的原因。他们把到萨拉齐称作“回老家”,把萨拉齐亲戚的到来称作“老家来人”。
从清朝中后期开始,随着走西口移民在萨拉齐一带的定居,蒙汉各族人民的不断交融,一种带有民族色彩的文化在以萨拉齐老街为中心的这片土地上应运而生。这种文化非常广泛,流传甚远,博大精深,构成内蒙古西部地区异彩纷呈的民族民间文化主根脉。它虽然早已流传各地,但仍以它的发祥地最为斑斓,最为引人注目。其主要包括庙宇文化、戏剧文化、民歌文化、社火文化、民间工艺文化、饮食文化、礼仪文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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